法律所说的暂缓执行是什么意思?
暂缓执行是指有条件不执行,可以分为两种:一种是试用期,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试用期以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为限,但不得少于两个月。根据《刑法》第四十二条,刑事拘留期限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,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。罪犯即使被判处拘役一个月,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不得少于两个月;实行数罪并罚的,对犯罪分子判处一年以下拘役,缓刑考验期限最长只能在一年以内两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缓刑考验期限在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,但是不得少于一年。确定缓刑考验期限,应当在缓刑考验期限范围内,根据罪犯所犯罪行的情节、悔改表现和所判处的刑罚,确定罪犯的缓刑考验期限。另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,持续两年。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的,不执行死刑,变更其他刑罚。
死缓与缓刑的区别介绍
1.应用前提不同,适用缓刑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;死缓的适用以罪犯被判处死刑为条件。
2.执法方式不同,被判缓刑的罪犯,不拘留,由公安当局检查,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;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,必须收监劳动改造。
3.测试周期不一样,缓刑的试用期必须根据刑期的种类和期限来确定。句子的种类和句子的不同,决定了它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;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定期限为2年。
4.法律后果不一样,缓刑的法律后果是:不执行原判,或者撤销缓刑,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对待前罪后罪的处罚,或者收监执行原判;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是:缓刑期满,根据罪犯的表现,减刑或者执行死刑。在缓刑期间,也可能因为罪犯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。
缓期执行经常出现在法院判决中,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词,但其真正含义却鲜为人知,人们往往对被害人表达的缓期执行的不满一无所知,这是法律常识的缺失。